我國嬰幼兒配方乳粉面臨行業洗牌
時間: 2013-12-19
企業生產出新規 貼牌分裝將禁止 我國嬰幼兒配方乳粉面臨行業洗牌 □ 本報記者 徐建華 對于我國的嬰幼兒奶粉行業來說,2013年的最后一個月絕對是值得銘記的一個月,因為就在月初,對行業發展有著巨大影響的產業政策相繼問世,這也意味著今年年中出爐的"史上最嚴嬰幼兒奶粉政策"在歲末有了落地和細化。 12月3日,國家食藥總局先后發布今年的43和44號文件,即《關于禁止以委托、貼牌、分裝等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不僅首次明確對行業中存在的委托、貼牌和分裝等生產方式說"不",還出臺了一系列嬰幼兒乳粉生產企業的新規,包括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質量安全責任和對企業的監督檢查方式、監督檢查程序、監督檢查結果處理和監督檢查工作要求等。 "這些規定的發布,有助于對行業較為混亂的代工、委托加工以及形成的多如牛毛的品牌,進行有效地清理。而相關檢查規定明確了企業、監管機構的責任,對于違法違規行為按照規定進行處罰。對于大型企業來說,由于企業生產、奶源、安全管理都是符合規定的,因此整改幅度較小,所受影響小,相關規定更多約束的是造成市場混亂的、帶有投機性質的企業和品牌。此《規定》的出臺,提高了嬰幼兒奶粉生產的門檻,讓企業中規中矩,嚴格按照規定來生產,確保產品質量安全。"乳業分析師宋亮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 今年6月,國家食藥總局、國家質檢總局等9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曾被網友和媒體稱為"史上最嚴"嬰幼兒奶粉政策,但沒有此次國家食藥總局的新政具體。 "此次食藥總局的這些規定,其實是以前國家政策的一次細化,包括6條7不準等,正好是6月份9部委政策的具體條款,同時,也從部委自身職能出發,從不同角度規定了一些東西,所有政策的目標只有一個,就是最終終端產品--嬰幼兒奶粉的產品質量安全能夠得到一個更大的保證和保障。"乳業專家、中國乳制品協會原理事王丁棉告訴記者,對于此次的新政來說,最重要、最關鍵的問題是看其落實的程度,如果政策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實,起到的作用就會很有限。 此次出臺的《規定》共6章36條,針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特殊性和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對企業建立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自主研發能力、原輔料采購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批批檢驗、產品配方備案、不安全產品召回、消費者投訴處理等進行了規定。其中比較受關注的質量安全"規矩"主要有:企業應當設立質量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建立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企業應當具備專業研發機構、裝備和人員,能夠完成新產品研發、產品質量安全跟蹤評價、生產過程中風險因素的識別防控等工作;企業應當具備自建自控奶源,建立并落實原輔料采購查驗制度。 宋亮認為,此次規定中,仍然強調了企業產品批批監測,由于目前尚未建立科學的全程監控體系,因此要求企業批批檢測,但檢測成本高漲。不過,未來隨著科學分段監管體系的建立,這種批批檢測的行為將很快得到取消。 《公告》則明確規定,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不得接受其他單位和個人委托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為其他品牌持有人或代理人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冒用他人品牌和包裝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在國內生產其僅在境外注冊商標和企業名稱、地址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在國內生產標注為境外企業名稱、地址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使用相同原輔料構成的同一種配方,生產不同產品名稱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使用除牛、羊乳及其乳粉、乳成分制品(包括乳蛋白、乳糖等)以外的其他動物乳和乳制品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公告》還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合同或約定,委托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為其加工、制作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采購或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直接進行裝罐、裝袋、裝盒,或者改變包裝、標簽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