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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食品藥品經營正在探索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從事一般食品藥品經營單位商事登記未來將可實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記者從廣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已經將食品藥品一般經營項目列入改革,食品藥品許可經營項目能否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目前還未明確。
記者了解到,在目前的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內,食品藥品經營項目分為食品藥品一般經營項目和食品藥品許可經營項目。其中,許可經營項目是指依法應當取得許可或批準方可經營的項目。
《意見稿》介紹,從事一般經營項目活動的,食品藥品商事主體可以根據商事登記機關的相關要求實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但是,從事許可經營項目的,是否可以實行一證多址、一址多證,應當以相關的食品藥品法律法規規定為準。《意見稿》稱,相關的食品藥品法律法規不允許的,不得實行一證多址、一址多證。
同時,商事登記機關發出一照多址的營業執照,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于不同經營場所分別核發許可證的。許可證上的經營主體名稱與工商營業執照的主體名稱保持一致。為區分不同經營場所的許可證,可以在許可證的經營場所地址后以分店名稱加括號的形式標注區分。(記者/馬喜生)